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水平,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,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,我院根据江大研字〔2023〕23号文件《关于做好2023年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参评对象
2022—2023学年在本学院学科获得博士、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,不涉密。若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用外文撰写,须提交详细的中文摘要。在答辩前已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作者,其学位论文不得参与评选。
二、参评标准
1.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情况,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:
(1)评审平均成绩高于85分(含),最低不少于80分。
(2)学位论文被半数以上的评阅人推荐为优秀。
(3)学位论文被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。
2. 学术成果要明显高于学位授予基本要求,需要增加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,且均须以江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。博士:至少增加EI检索论文2篇,或SCI(含SCI-E)检索论文1篇,且至少有1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;硕士:至少增加EI检索论文1篇,且研究生本人须为第一作者。
若以满足研究生科研训练积分要求提出参评申请,申报时需按要求列出相应成果的对应积分。
三、推荐名额实行择优限额分类推荐。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学院2022—2023学年获博士硕士学位总人数的6%。
在学位论文符合规定参评标准的情况下:同一位研究生导师在同一学科(或专业学位类别)所指导的同一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各限报1篇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个人申报及材料核查
申报人根据学校文件表格填写材料,5月26日前交学院,学院审核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审核。
2.学院召开学位分委员会,根据学生材料进行无记名投票,注重论文选题、研究水平、文本写作和创新性,同时要参考论文评阅意见和答辩情况,推选出的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。
(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)